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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的公告

  根据修订后的《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及《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实施细则》,为支持高端学术交流,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升我市科技学术能力和水平,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服务创新驱动,助推产业发展,现就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二)引领科技前沿学科发展,具有国内外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三)围绕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关键技术问题举办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大湾区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珠海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服务珠海高质量发展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项目须在珠海市举办,由在珠海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相关为科技创新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负责申报,并作为项目主办或承办单位之一。同一项目如果有多个主办或承办单位,只受理一家牵头单位的申报。
  三、择优立项原则
  对深度推介珠海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及投资环境的高端学术项目,符合产业第一导向、选题内容聚焦珠海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及省、市明确的特色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的高端学术项目,提供有效项目(人才)信息、有产业项目落地、创新平台成立、创新创业团队或人才引进等可见成果的高端学术项目,择优立项、重点资助。
  四、资助类别及标准
  参照国际、国内相关学术会议论坛标准及规则,制定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评审标准,总量控制,优中选优,评审确定立项及资助项目。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分为永久性落地项目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两类:
  (一)永久性落地项目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第二档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三档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二档最高不超过60万元、第三档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立项项目给予资助的具体金额,不超过该项目资助档次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不超过该项目经费决算总额的50%,并根据财政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总额、资助的项目总量、产业结合度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综合核算确定。
  五、申报时间
  全年接受项目申报,集中立项评审。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拟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举办的项目申报材料;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拟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举办的项目申报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珠财扶助”(https://113.106.103.75/#/hom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选择“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评审办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申报单位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进入“我的工作台”,在“我的项目”栏中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三)项目通过资格审查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申报要求在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评审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56-3330111  
  邮箱:zhsgdxsxm@163.com
  地址:珠海市吉大景乐路19号市科协201室
  “珠海科协”微信公众号:zhskx3339506
 
 
 
 
  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pdf]
附件2:[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实施细则.pdf]
附件3:[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材料说明及模板 .doc]
附件4:[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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