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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协科普大篷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普大篷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国科协《科普大篷车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度,结合珠海市科协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普大篷车是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重要科普基础设施,包括按照技术要求改造的车辆、车载设备和车载展品,其适用范围应符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群众性、社会性科普活动的要求。

第三条  科普大篷车使用和管理工作采取“统一安排,面向基层、服务社会、义展送教、公益惠民”的原则。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四条  科普大篷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一)市科协办公室负责车辆资产的管理。负责安排、监督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熟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保持车辆外观整洁美观,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保,确保车辆证照齐全,随时处于良好待命状态;负责按时做好车辆的年审和购买相关保险。

科普部负责随车设备和车载展教具的使用与维护。做好每次巡展装载前后车载设备、展品的登记、检查、维修、出入库工作。

(二)车辆的维修、保养与燃油加注参照珠海市现行公务车的管理办法进行。

第五条  科普大篷车的车辆属特殊用途车辆,不得随意改变车辆和展品的外观及车辆的外部标识。

第六条 科普大篷车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提高和增加经费投入水平,确保科普大篷车的正常运行和展品、设备适时更新,保障科普大篷车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  科普大篷车的展品、车载设备的更新费用、活动经费、日常维护费用、工作人员费用及与科普大篷车活动有关的费用由科普大篷车专项经费支出。

第八条  科普大篷车未经中国科协批准,不得转让和调拨。科普大篷车的报废、报损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  使用安排

第九条  市科协科普部负责科普大篷车的总调度,根据科普大篷车年度经费预算,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  各区科协及其他社会组织,珠海市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社区等均可向市科协科普部申请科普大篷车巡展,原则上不接受商业性质的申请。申请单位应具备科普大篷车展出所需的条件:室外活动必须至少有100平方米的布展场地,室内布展必须具备60平方米以上且便于观众疏散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场地;无论是室内或室外,现场都要提供可使用的220V电源;明确负责人或联系人。

申请单位通过书面或电子网络向珠海市科协科普部提出使用申请,填报附表一(《珠海市科协科普大篷车巡展申请表》),市科协对申请审核后作统筹安排,在优先确保完成市科协或上级机关下达的任务前提下,制定科普大篷车活动方案后执行。具体流程是:单位申报——市科协审核、汇总统一安排——在承办单位展出——展完后验收、评估——市科协备案入库。

第十一条  科普大篷车每次巡展除指定一名负责人外,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随车工作人员(含驾驶员),对外聘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劳务和午餐补贴。接展(接车)单位除明确承展负责(联系)人外,还应安排必要的电工、保安协助管理,动员和组织公众参加科普活动,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协助装卸车载设备和展品,并协助安排随车工作人员的后勤服务。

第十二条  科普大篷车巡展期间要听从承办单位现场的调度指挥,积极配合活动组织安排,力求达到最佳的展教效果。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要保证科普大篷车巡展的有序进行,指派的保安人员要负责保障观众安全并负责防止观众对展品进行恶意损坏。若是室内布展,承办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参观时间表,遇观众人数过多时,可分批安排观众进场参观。承办单位需安排科普志愿者担任义务讲解员,义务讲解员事前由市科协科普部派人负责岗前培训。活动结束后,接展单位应及时向市科协报送《科普大篷车使用情况反馈表》(见附表2)、《科普大篷车使用情况记录表》(见附表3),及时报送市科协科普部。 

第四章  评估与监督

第十五条  市科协负责科普大篷车的绩效评估及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科普部承担。

第十六条  科普大篷车开展公益性科普展教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每年度外出活动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0次。

第十七条 市科协科普部对每次活动做及时跟踪调查,年终做好总结统计(见附表4《科普大篷车使用情况年度汇总表》),不断探索并采取适合当地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活动内容和方式。

第十八条  科普部负责建立科普大篷车的车辆使用档案,由专人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珠海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珠海市科协科普大篷车巡展申请表;

      2、科普大篷车使用情况反馈表         

      3、科普大篷车使用情况记录表      

      4、科普大篷车使用情况年度汇总表       

附表下载:附表.doc

附件1:[珠海市科协科普大篷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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