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管理和评价办法》,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2.按照国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依法登记,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促进会、研究会和其它社会服务机构;
3.成立时间超过一年,学术带头人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达到一定规模;
4.学术交流活动能力常态化,具有较强的服务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
5.有健全的办事机构及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科协团体会员申请表;
2.承诺书(已成立)
3.珠海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该社会组织的批件(复印件)、核准的章程;
4.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理事会成员备案表;
6.提交市社会团体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主管单位要求的《承诺书》;
7.科技类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的工作综述(包括业务活动情况、党建工作、办公地点、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等);
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或纪要;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学术部提交资料——学会学术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单位。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